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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天津市委教卫工委、市教委、市教育工会关于进一步推行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2008-04-07 11:02    

中共天津市委教卫工委、市教委、市教育工会关于进一步推行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中共天津市委教卫工委、市教委、市教育工会关于进一步推行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津党教[2001]124号

近几年来,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实行公开办事制度的部署和要求,本市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推行校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为深入贯彻落实江总书记“七一”讲话和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建立制度、进一步规范校务公开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充分认识推行校务公开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明确指出: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加强党的作风建设既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又是一项现实而紧迫的工作。坚持并深入推行校务公开制度,是全市教育系统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积极性,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从源头上遏制腐败,健全和完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机制的重要举措。实践证明:通过校务公开,组织教职工围绕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出主意,想办法,集思广益,推动和促进学校改革与发展;通过校务公开,规范办事行为,增强办事透明度,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加强和促进教育教学管理,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通过校务公开,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贯彻教育方针和知识分子政策,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促进学校的团结与稳定,进而推动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各级领导同志要以江泽民总书记“七一”讲话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充分认识推行校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使我市校务公开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围绕学校工作的重点、难点和教职工关心的热点问题推行校务公开

近年来,按照教育部、市委、市政府的指示精神,市教育主管部门就收费标准、考试规程和纪律、招生计划和政策、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发放等方面的对外公开工作作了一系列的规定,并建立了相应的监督检查制度,全市各级各类学校都要继续认真贯彻执行。

在坚持对社会公开的同时,当前尤其需要认真做好以教代会为基本载体和主渠道的校内公开工作,以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推动和促进教育系统改革、发展和稳定。

根据当前教育系统改革发展形势任务的要求,除按规定必须保密的事项外,学校的重大事项都要逐步实行公开。包括:1.学校的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各项改革方案及实施情况;2.学校制定有关教职工的聘任、考核、晋级、奖惩、职称评定等政策规定、程序及结果;3.学校经费及其它各项收入的来源、支出和使用管理情况;4.工程建设项目方案及大宗物资和大型设备采购方案、投招标情况、工程竣工后的验收结果及工程决算;5.党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及其执行情况,党风廉洁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6.教职工住(购)房分配方案,住房公积金、养老、失业、医疗保险和其它社会保障基金情况等与教职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公开的具体时机与项目由党委确定。

三、校务公开的主要形式和程序

实行校务公开要充分发挥教代会主要载体作用。学校定期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校长做工作报告,并同时报告校务公开的有关情况,广泛听取教职工代表的意见,并及时将落实情况向教代会通报,切实加强学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同时,根据公开的内容和要求可采取校情发布会、新闻媒体宣传、学生家长座谈会、校长接待日、公告栏、监督电话等其它形式予以公开。学校可根据一定时期需要公开的内容,确定公开的范围和形式。

校务公开的程序原则上因应遵循确定内容、审查把关、组织实施、民主评议、收集意见、进入决策、实施整改等几个方面的必要程序。具体操作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点:1.基层学校对政策性强、涉及面较大的社会公开事项需报市区主管部门研究确定后方可公开。2、依照上级要求,学校领导班子结合实际研究确定校务公开的内容及工作方案。3、校长代表行政向教代会提出校务公开的情况报告。4、对社会公开的事项,通过上述形式实行公开。5、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定期收集对校务公开情况的反映、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改进工作。

四、推进校务公开的基本要求

1.要加强对校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全市教育系统成立由市委教卫工委、市教委、市教育工会的有关领导和职能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的推动小组,负责全市教育系统推行校务公开的工作。各高校、各区县教委都要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党政一把手负主要领导责任。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学校行政主抓,业务部门各负其责,纪检、监察、工会等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和监督,教代会发挥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作用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各类学校要把推行校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意识日程,统一思想,统筹安排、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相关部门各行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确保校务公开工作积极稳妥地推进。

2.加强对校务公开工作的检查与监督。全市教育系统要把各级各类学校推行校务公开工作纳入加强学校民主政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加以考核。要把推行校务公开的情况作为考核学校领导班子和检查督导工作的重要内容。要把校务公开工作纳入教代会评估工作内容。基层学校未能实行校务公开并在工作中造成一定影响的,要追究学校领导者的责任。全市教育系统从今年开始,利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对各级各类学校实行校务公开的情况进行一次检查,高校的检查工作由市教委、教卫纪工委、市教育工会组织实施。普教系统由各区县教委组织有关部门对基层学校实施检查。全市教育系统适时组织对校务公开工作的评选表彰活动。

3.充分发挥两个积极性,确保校务公开工作健康发展。校务公开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因此,在推行校务公开工作中,要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一方面组织引导教职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另一方面要保证行政领导和职能部门依法行使管理的职能和权利,充分调动领导干部和教职工两个积极性,不断健全和完善学校管理和监督制约机制。

4.联系基层实际,注重公开实效。校务公开要害是公开,关键是真实,实质是监督。基层学校要始终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校务公开的真实性和实效性。紧密联系本单位的实际,把学校改革发展的难点,教职工群众关注的热点,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点作为校务公开的重要内容,采取多钟形式和方法,开展校务公开工作,务求在解决实际问题上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使校务公开工作在促进学校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

5.不断健全和完善工作制度,抓好规范实施。基层学校要抓紧制定推行校务公开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和相关的工作制度,高等院校要尽快建立院(系)一级教代会和公开制度,普教系统的公开工作也要向基层教学单位深化。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要及时总结和推广基层单位的经验做法,注重对新情况、新问题的调查研究,指导帮助基层单位健全和完善有关制度和措施,使校务公开工作不断深化和健康发展。

中共天津市委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

天 津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中国教育工会天津市委员会

2001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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