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 、招标条件
本天津师范大学工会2025年中秋国庆慰问品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789,000.00(大写:人民币柒拾捌万玖仟元整),招标人为天 津师范大学工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师范大学工会2025年中秋国庆慰问品采购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师范大学工会2025年中秋国庆慰问品采购项目(第一包); (002)天津师范 大学工会2025年中秋国庆慰问品采购项目(第二包);(003)天津师范大学工会2025年中 秋国庆慰问品采购项目(第三包);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师范大学工会2025年中秋国庆慰问品采购项目(第一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提供以下材料:
1.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 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自然人的 身份证明复印件并由本人签字或盖人名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 报告复印件(须体现会计师事务所公章)或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 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提供2025年01月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纳税零申报供应商 应当按照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1)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且加盖受理章;
2)网络申报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 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4.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 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号)的要求,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文件开启当日、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之 前打印的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二)供应商须具备由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 具有同等效力的相关备案证明材料,须提供证书或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
(002天津师范大学工会2025年中秋国庆慰问品采购项目(第二包))的投标人资格能
力要求(一)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提供以下材料:
1.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 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自然人的 身份证明复印件并由本人签字或盖人名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 报告复印件(须体现会计师事务所公章)或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 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提供2025年01月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纳税零申报供应商 应当按照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1)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且加盖受理章;
2)网络申报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 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4.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 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文件开启当日、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之前打 印的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二)供应商须具备由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 具有同等效力的相关备案证明材料,须提供证书或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
(003天津师范大学工会2025年中秋国庆慰问品采购项目(第三包))的投标人资格能
力要求(一)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提供以下材料:
1.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 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自然人的 身份证明复印件并由本人签字或盖人名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 报告复印件(须体现会计师事务所公章)或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 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提供2025年01月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纳税零申报供应商 应当按照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1)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且加盖受理章;
2)网络申报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 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4.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 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号)的要求,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文件开启当日、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之 前打印的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7月23日09时00分到2025年07月29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为保证开票信息的准确性,请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提供营业执
照副本复印件,以现金形式支付。磋商文件售价:¥500.00元/本。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
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16号美年广场2号楼309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8月04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天津磐宇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16号美年广场2号楼309) 纸质文件递交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8月04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天津磐宇咨询有限公司第三评标室
七 、 其他
1.项目内容:
天津师范大学工会2025年中秋国庆慰问品采购,本项目共分三包,其中:
第一包:中秋大米采购,需求人数约2630人;
第二包:中秋食用油采购,需求人数约2630人;
第三包:国庆清洁用品采购,需求人数约2630人。
各包人数为暂估人数,最终以实际发生为准。
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2.各包预算如下:
第一包:¥197,250.00
第二包:¥197,250.00
第三包:¥394,500.00
3.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根据响应文件开启当日、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 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八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 、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师范大学工会
地 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3号
联系人:盖老师
电 话:022-2376627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磐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16号美年广场2号楼309
联 系 人 : 刘妍、谢薇
电 话: 022-88391127-813
电子邮件: ly@tjpygp.com